朋友要去日本玩四十天。從北到南從東到西,都有他要預定去的地方。問他帶什麼相機,一開始說不會帶,後來去他家看他拿出來的相機。嗯...我開始慫恿他買個新的好了,才台幣幾千塊就有一個比他那台好N倍的小相機啊(說實在的,現在的手機鏡頭都比他那台好XD)。不過人家就是不想買的東西,怎麼說都沒有用。

而自從小孩出生後,從一開始只是想要拍清楚的小拉拉照片慢慢變得對攝影比較有興趣。所以怎麼可能忍受朋友去享受假期四十天卻不肯帶上個像樣的相機呢?!忽然想到,我家小P也算是還可以的相機,既然他不買,那我借他總可以吧嘿嘿。所以兩星期前就把小P跟說明書借他了。上星期六他出發,帶上我家小P跟兩顆備用電池以及說明書往日本國去,四十天後我等他的相片。

不過什麼事情都是沒有了才發現他的好。小P不在之後,老婆想要拍個短片都很不方便。因為我家雖然有Sony舊的DV,可是轉到電腦裡面非常花時間,剪接又麻煩。所以老婆變成不能夠像以前一樣用小P錄下小拉拉的一些生活短片,有點麻煩。禮拜天,翻著我家附近幾間賣場/百貨公司的廣告傳單看有什麼特價品(這已經是我夫妻倆周末下午的活動之一....),想到要把按摩椅墊退回去(這又是另一個辛酸血淚的故事了),既然有退錢那不然買台非常便宜的小相機來代替小P好了。

翻完了廣告,還去了各家賣場摸摸看看,最後決定了小O。全名: Olympus FE-270。七百一十萬畫象素、三倍光學變焦、二點五吋LCD,使用AA(三號)型號電池即可,不用加買特別的電池也可以讓小O大拍特拍!可惜只能使用xD記憶卡,因為只有Olympus才有出,所以非常貴。小O身價才澳幣144(折合台幣4200不到),那xD記憶卡1GB就要澳幣50大洋!不過最後還是以澳幣兩百以下入首,因為總價不到台幣六千,已經算不錯了。最主要的是,老婆發現小O在用錄影模式的時候可以變焦哦!不像小P或是其他牌的DC,錄影的時候是不能夠變焦,只能夠自己手動(腳動)變焦,就像DV一樣,非常方便!

現在來看一下我們小O的真面目吧。

Olympus FE-270

然後幾張用小O拍的照片。



Looking out



My son



St. Vincent de Paul Society



使用過之後發現,用習慣了大P之後,手持DC特別會手震...Orz照了很多張,結果也只有幾張沒有模糊。實在是很失敗。小O能夠手調的地方很少,不能自訂白平衡、連ISO都不給調...比小P的手動功能還要少,真的是單純point & shoot的相機。不過我想這也是隨身機的精隨之一,反正就是拍就對了,想那麼多幹麻。拍得高興,小拉拉的童年也有記錄起來,這樣,就很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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